國家生態環境部:實施“兩個清單” 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3月10日上午,生態環境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實施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兩個正面清單,支持相關行業企業復工復產的情況。
3月10日上午,生態環境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實施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兩個正面清單,支持相關行業企業復工復產的情況。
疫情發生以來,生態環境部制定實施了環評審批正面清單,根據清單,將對10大類30個小類的環評登記表項目實行豁免,不再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主要涉及社會事業與服務業等。對17大類44小類行業項目實行環評報告書或報告表的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主要涉及包括工程建設、社會事業與服務業、制造業、畜牧業、交通運輸業等多個領域。
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司長 劉志全:對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等三類建設項目,可以分情形豁免環評手續,實施環評告知承諾制,或先開工后補辦手續。截止到2月23日,全國已為1354個三類急需建設項目提供了環評應急服務保障,投資額約240億元,其中環保投資額約6億元。
此外,生態環境部還制定實施了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明確防疫物資和民生保障類企業和重大工程項目原則上一般不開展現場檢查;已經安裝在線監控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穩定達標、環境信用良好、一年內無環境違法記錄的重點監管企業,可以減少開展現場檢查;審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措施,對受疫情影響,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且未造成環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不予處罰,督促盡快整改;對群眾反映強烈、主觀惡意排污的企業加大懲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