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2個月 全國九個省(區)開展礦產資源督察
青海省人民政府官網發布,根據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的統一部署,2021年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將對包括青海省在內的九個省(區)開展礦產資源督察。7月1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官網發布,根據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的統一部署,2021年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將對包括青海省在內的九個省(區)開展礦產資源督察。
持續2個月 全國九個省(區)開展礦產資源督察
青海省人民政府官網發布,根據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的統一部署,2021年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將對包括青海省在內的九個省(區)開展礦產資源督察。7月1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官網發布,根據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的統一部署,2021年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將對包括青海省在內的九個省(區)開展礦產資源督察。
據了解,結合青海省礦產資源實際,此次礦產資源督察工作主要圍繞四個方面開展:一是青海省各級政府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礦產資源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況。主要包括:青海省各級政府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統籌協調生態環境保護和礦產資源利用情況;青海省加快建設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工作情況;青海省推進木里煤礦區破壞性開采事件整改工作進展情況等。二是礦業權審批登記和全面推進競爭性出讓情況。主要對2020年5月1日以來自然資源部(青海省范圍內)和青海省各級政府礦業權審批登記情況、全面推進競爭性出讓情況以及礦業權出讓收益、礦業權使用費收繳情況進行督察。三是青海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秩序監管工作情況。重點督察2020年5月1日以來地方政府是否對以生態修復、地質災害治理、煤田滅火、土壤改造和土地整治等治理之名行違法采礦之實,以及無證開采及露天礦山越界開采、違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采礦或建設采礦相關設施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四是青海省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工作完成情況。主要對地方政府自籌資金開展的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項目開展督察。
此次督察將采取內外業、點和面相結合的方式開展,以督察青海省各級政府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為主,同時發現政策不完善、不科學等相關問題。通過查閱檔案資料、座談調研、問詢談話等方式,駐省開展內業審核,掌握全省總體情況。根據內業掌握情況,選擇海東、海西、玉樹作為重點市州開展外業核查調研。
此次督察預計持續2個月左右,在8月初前完成內業審核督察和外業核查調研;8月底前梳理形成督察意見,報經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批準后,向省人民政府反饋。同時,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還將視情況公開通報重大典型問題,約談問題嚴重的地區。
據國家自然資源督察西安局副專員唐正國介紹,今年在青海省開展的自然資源督察,除此次礦產資源督察外,還有日常性土地督察(包括核查省級衛片上報不實問題、耕地“非農化”問題、往年督察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以及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后續工作、防止“大棚房”反彈問題、國土空間規劃督察等相關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