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70億的砂石項目停工11年!農民企業家還被判“非法占用農用地罪”?
該砂石項目礦區土地從當地村民手中流轉而來,砂石幾乎不伴泥土,屬行業頂級品質,可連續開采20年,價值70億。
價值70億的砂石項目停工11年!農民企業家還被判“非法占用農用地罪”?
該砂石項目礦區土地從當地村民手中流轉而來,砂石幾乎不伴泥土,屬行業頂級品質,可連續開采20年,價值70億。
日前,紅星新聞刊發了一篇新聞報道。該文稱,貴州惠水企業家李啟才投資上億的砂石廠遭到當地打壓之后被判刑。據介紹,該砂石項目礦區土地從當地村民手中流轉而來,砂石幾乎不伴泥土,屬行業頂級品質,可連續開采20年,價值70億。李啟才投入數千萬,從中聯重科等企業引進頭破、二破、粉篩、攪拌等設備,生產的6種類型石粒,可流向建筑行業或用于軌道路基。
而今的大廣沖礦區,大型攪拌機等生產設備銹跡斑斑,區內道路雜草叢生,只留兩三名保安值守。李啟才說,他從2013年1月至7月建好生產線,之后就沒有開工過。
然而,據報道,2012年至2013年7月期間,李啟才名下砂石廠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擅自非法占用林地修建礦山,致使原有地表植被和林業種植條件遭受嚴重損壞。判決書顯示,李啟才的“犯罪事實”,經“群眾”舉報而被發現。李啟才辯稱自己無罪,其砂石廠搬遷經由惠水縣人民政府同意,而后受政策調整等系列因素影響,“從來就沒有正常生產經營過”。
惠水法院稱,被告人被行政處罰后,積極開展復綠補植,依法可從輕處理。最終,李啟才因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被惠水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五萬元。
李啟才上訴后,2024年3月12日,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但李啟才不服終審裁定,將擇時申訴。
砂石廠轉點
在(2023)黔2731刑初85號《刑事判決書》中,李啟才的標簽之一為“文盲”。
李啟才現年50歲,自稱上過4天夜校,僅認識一個“上”字。李啟才少時隨長輩在老家從事騾馬運輸業務,上世紀90年代,他投奔沿海的貴州老鄉,計劃去“上海”,卻陰差陽錯去了浙江的“上虞”。
彼時沿海地區正大興城市建設,李啟才憑借精明膽大,組建起一支上百人的砂石運輸隊,逐步實現人生飛躍。
在惠水老家,李啟才將祖上墳墓圈在自家宅院。他自稱孝子,2007年因母病重,李啟才返鄉,自籌資金,建了鄉鎮首家廠礦企業——惠水縣高鎮鎮半坡啟才砂石場。
當地人描述,啟才砂石場業務紅火,從貴陽工地跑來的貨車,拉走一車車建筑材料。李啟才本人則稱,當下惠水縣城高樓林立,假如過去十余年中他能正常開展砂石業務,“就不會陷入今天的困境。”
2011年,因貴惠高速(貴陽至惠水)修建,啟才砂石場面臨轉點。當年4月,一份加蓋了高鎮鎮人民政府等多個單位公章的《關于半坡啟才砂石廠轉點的報告》稱:半坡啟才砂石廠在各部門的支持下,經營運轉正常,解決了30余名農民工就業,為村、鎮、學校的建設作出了貢獻,為不影響高速路建設進度,我廠申請搬遷到新點大廣沖開采。
惠水縣國土資源局(后撤并入惠水縣自然資源局)于2013年7月1日作出的一份《證明》,記載了這一轉點過程。《證明》稱:啟才砂石廠由于貴惠高速公路建設占用,經惠水縣人民政府同意,另行選址。
這一期間,高鎮鎮啟才砂石廠更名為惠水縣宏泰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宏泰礦業),之后,縣國土資源局按照《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將啟才砂石廠礦山名稱變更為:惠水縣宏泰礦業有限公司砂石礦山,采礦許可證證號為:C5227312011067120113501。
生產線生銹
大廣沖礦區距原址半坡村約1.5公里,由9個喀斯特地貌山包組成。
李啟才介紹,礦區土地從當地村民手中流轉而來,砂石幾乎不伴泥土,屬行業頂級品質,可連續開采20年,價值70億。李啟才投入數千萬,從中聯重科等企業引進頭破、二破、粉篩、攪拌等設備,生產的6種類型石粒,可流向建筑行業或用于軌道路基。
而今的大廣沖礦區,大型攪拌機等生產設備銹跡斑斑,區內道路雜草叢生,只留兩三名保安值守。李啟才說,他從2013年1月至7月建好生產線,之后就沒有開工過。
多份官方文件載明礦區被禁止經營的原由。2014年9月,惠水縣出臺《惠水縣砂石礦山整合管理方案》,以“提升礦山生產規模、嚴格控制礦山數量、嚴格實施規劃管控、嚴格進行礦山選址”為原則,對全縣礦山進行整合。
高鎮鎮撤銷后,半坡村與大廣沖劃歸濛江街道辦事處管轄。據《惠水縣砂石礦山整合管理方案》,濛江街道辦事處轄區內的砂石礦山整合后的年生產規模須達到20萬噸以上(含20萬噸)。整合后獲批的所有砂石廠,須建設相關配套深加工產業。
2016年的7月19日,惠水縣砂石土礦山整合關閉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街道辦、國土、安監、環保、林業、水務、住建等單位成員,對大廣沖礦區進行了實地勘查,并于次日得出踏勘意見。
該意見稱:砂石場距離野鹿沖水庫僅420米左右,礦山爆破作業存在安全隱患;砂石場距高壓鐵塔約240米,不符合現行安全生產規定要求;砂石廠地點位于城際高鐵規劃的可視范圍內。
領導小組建議對大廣沖礦區進行整合,但一份惠水縣國土資源局所作的《關于惠水縣宏泰礦業有限公司的建議》顯示,當地縣領導口頭同意宏泰礦業“做大做強”。
5道答復意見
李啟才認為,他拒絕參與礦山整合,侵害了某些人員的利益,于是遭到打壓。如,礦區開工需要的林地占用審批手續,就被卡在縣林業局“遲遲未辦”。
對此惠水縣林業局出具“情況說明”,稱該局前期積極主動服務,指導宏泰礦業完善林地手續工作。2017年9月,因宏泰礦業未批先占林地,該局曾給予法定代表人李啟才45100元的罰款。而后期,雖當地聯席會同意設置宏泰礦業礦權,但林業使用手續仍需逐層上報。
針對李啟才長期反映的“企業被打壓長期無法恢復生產”事項,2022年5月至8月間,惠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連下5道處理、答復意見。
這些意見的簽發人為時任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左明江。為了解李啟才反映事項,紅星新聞記者聯絡惠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及左明江,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這5份意見稱,宏泰礦業在大廣沖新建砂石礦山時,正值惠山縣礦石礦山整合期。宏泰礦業原生產規模為5萬噸/年,屬“一律停產整頓”類型,但宏泰礦業及李啟才認為,宏泰礦業系配合高速公路建設才尋找新的礦區,非整合對象。
李啟才多次到有關部門反映,要求解決企業的復工,礦山整合、建設等問題。為此,2016年9月5日,惠水縣政府召開專題會議,議定原則上同意保留宏泰礦業的采礦權。
2016年9月,縣國土資源局向宏泰礦業發放新的《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種為建筑石料用灰巖,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宏泰礦業的生產規模,增至51萬噸/年。
2016年10月9日,惠水縣砂石土礦山整合關閉工作領導小組通知宏泰礦業,需在當月30日前完成林地征占用、安全生產等手續,否則嚴禁礦山開采。2017年5月24日,宏泰礦業向縣安監局申請停建報告,理由為正在辦理林地征占用手續以及辦理水務報告,配合國家環保督察工作。
據《貴州日報》,2017年4月26日至5月26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對貴州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最終形成的督察意見提到,惠水縣存在17起故意毀壞或濫伐林木的刑事案件,轉由縣林業局實施行政處罰。
惠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稱,自2014年以來,惠水縣人民政府對李啟才反映的問題,“沒有回避,積極回應”,宏泰礦業停工停產的原因,經核實系“未辦理林地征占用手續和礦山安全許可所致”。
判了個緩刑
為解決宏泰礦業的“歷史遺留問題”,2019年10月18日,當地一縣屬國有企業采用合作開發、資產受讓的方式,與宏泰礦業簽訂了一份合作協議。但這一協議究竟如何履行,雙方至今未達成一致意見。
相關答復意見顯示,李啟才不認可官方所作的資產評估報告,惠水縣政府則建議李啟才“采取合法途徑,通過司法程序維權”。
據(2023)黔2731刑初85號《刑事判決書》記載,2022年10月13日,因接群眾舉報李啟才非法占用農用地,惠水縣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對涉案地大廣沖進行調查,并出具報告認定:宏泰礦業在未辦理林地使用審批手續的情況下,使用大廣沖林地面積26.8畝,地類為灌木林地,森林類別為一般商品林,林地保護為Ⅳ級。
2022年10月16日,民警到惠水縣漣江街道水岸國際小區將李啟才傳喚到惠水縣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接受訊問。李啟才不認可前述報告。2023年1月5日,惠水縣森林公安局委托福建鼎力司法鑒定中心,對本案涉案土地、面積、毀壞程度是否喪失種植條件進行鑒定。
福建鼎力司法鑒定中心出具《司法鑒定意見》,認為林地原有地表植被和種植條件遭受嚴重損壞。2023年5月5日,惠水縣人民檢察院以李啟才犯非法占用農地罪,向惠水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李啟才未對現場進行指認。他辯稱,其建廠采砂石是《采礦許可證》批準的,其將老廠搬遷到新廠后,“被有關領導禁止生產經營”。后其在獲得有關部門允許后,為建設生產線需要,在試生產期間,的確存在未及時辦理林地占用手續而少量采石的情況,但這一違規行為,此前已被主管部門處罰過。
4月2日,李啟才拿到了惠水法院向其下發的緩刑《執行通知書》。李啟才稱,他不服終審裁定,將擇時申訴。